公告日期:2023-04-06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南绿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 388 号京师律师大厦
邮箱:jingshichangsha@163.com 座机:0731-89675208
网站: www.jingshcs.com
致:湖南绿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绿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已对公司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法律核查,并出具了《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绿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现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反馈,要求本所律师对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所现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核查与验证,并出具《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湖南绿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的含义与《法律意见书》中相同用语的含义一致。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并以勤勉尽责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和精神,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互联网平台业务。申请材料显示,公司子公司湖南植提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植提供应链网络交易平台业务。请公司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补充披露:(1)上述业务的开展主体、业务模式、盈利模式、收入规模及占比;(2)说明上述业务按照《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征求稿)》分类标准的所属分类;(3)结合前述分析,说明上述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性、是否符合行业监管要求。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并在《推荐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中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核查方式】
就上述事项,本所律所核查了:
1、公司关于植提在线的业务模式说明文件;
2、植提在线的财务报表;
3、登陆了植提在线的网站进行业务操作;
4、查询主管部门的网站;
(一)上述业务的开展主体、业务模式、盈利模式、收入规模及占比
1、业务开展主体
湖南植提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提在线”)成立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由发行人和湖南紫一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一健康”)共同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 51%,紫一健康持股 49%。
2、业务模式
植提在线为一家互联网公司,旗下网站 extract-online.com 是全球性的植物提取物库存共享与服务平台。https://extract-online.com 是植提在线的 B2B(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主要为供应商和采购商之间提供一个在线的交易平
台。电商平台处于试运营的状态,平台仅提供商品展示,会员线下开展交易,电商平台将在取得相关资质后开始正式运营。
供应商可以使用平台展示其产品,并与全球采购商建立联系和进行交易,而采购商则可以通过平台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并进行采购,实现了供应商和采购商之间的直接连接。植提在线通过平台进行数据分析和营销服务,为供应商和采购商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采购和销售服务,实现了供应链和商业流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
3、盈利模式
网站的盈利模式包括会员制和佣金制,前两年免收会员费,后续将根据会员情况收取相应的会员费用:入驻平台商户所有线上成交订单将收取 2-5%的交
易佣金。植提在线网站于 2022 年 5 月完成开发测试,2022 年 6 月投入试运
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共有 265 家企业申请成为网站会员,累计发布 2500+产品信息和 600+行业资讯,目前暂未收取会员费,未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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