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3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1323 证券简称:长先新材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1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2 月 15 日以文件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杨伟明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蔡建国、梁远彪、吴成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叶维
雪、杨毓锟、周鸿文、李恩文、龚香芹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 2024 年 2 月 23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 2024 年 2 月 23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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