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3
证券代码:831323 证券简称:长先新材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
次回购价格不超过3.8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2.30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本次回购价格合理性的分析如下:
1、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股票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60 个
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为4.41万股,累计成交金额为10.14万元,交易均价为2.30元/股, 本次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2、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公司每股净资产分别 为1.23元、1.21元和1.17元,本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3、公司前期股票发行价格情况
公司自挂牌至今,共实施过4次股票发行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实施完毕时间 股份数量(股) 价格(元/
股)
1 2015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5年8月 1,299,000 3.36
2 2015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2015年8月 279,000 3.36
3 2015年第三次股票发行 2015年8月 2,000,000 4.80
4 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8年9月 2,260,000 2.28
鉴于本次回购与之前年度实施发行股票时间间隔在五年以上,时间间隔较久,公 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企业自身经营情况等因素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前期股票 发行价格的参考意义较小,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4、同行业可比公司或可参照公司价格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化学品和树脂的研发、生产、销售,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 行业分类指引》,长先新材属于“制造业(C)—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每股市价(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 市净率(倍)
834193 大川新材 5.12 2.20 2.33
873233 睿高股份 13.78 3.56 3.87
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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