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1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1323 证券简称:长先新材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并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以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即 2023 年 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知情人均填报了《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任职原因知悉本次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的人员,就其本人及近亲属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签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同时,公司对持股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变动情况进行了查询。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4-008
经自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交易 交易价格 交易数量 成交金额 变动
姓名 交易日期
方向 (元/股) (股) (元) 方式
竞价
叶维雪 2024 年 1 月 4 日 卖出 2.30 40,000 92,000.00
卖出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是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与本次公司股份回购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也不存在从事市场操作的交易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6 个月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
经核查,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回购股份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二)《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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