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1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1323 证券简称:长先新材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6)。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余东红、李俊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曙晖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俊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曙晖的工作调整,根据本所《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委派阳高科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齐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担任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 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的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阳高科:于 2017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5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 12
公告编号:2024-009
月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5 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齐:于 201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6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 12 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5 家次。
三、 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阳高科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齐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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