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1323 证券简称:长先新材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24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323 长先新材 2024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现根据公司经营和管理主要工作而拟定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三)审议《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
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2023年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24]0011003883 号)。
(四)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9)。
(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六)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告编号:2024-024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 2024 年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现提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七)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不分配的议案》
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不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八)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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