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5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31323 证券简称:长先新材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19 日以文件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杨伟明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蔡建国、梁远彪、吴成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叶维
雪、杨毓锟、周鸿文、李恩文、龚香芹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永赢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 2024 年 6 月 25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拟与永赢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
公告编号:2024-034
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长先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伟明为本议案提供关联担保,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 “(五)公司 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
因此,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总额人民币 2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授信的金额、利率、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我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本次贷款授信由实际控制人杨伟明提供无偿担保。
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公司在办理具体业务时仍需与银行另行签署相应合同,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伟明为本议案提供关联担保,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 “(五)公司 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
因此,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34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永赢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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