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831323 证券简称:长先新材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的调整,经慎重考虑,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苏州长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2.4%股权,其中以 62 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转让给薛宜龙 12.4%的股权,以100 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转让给陈真 20%的股权,拟转让部分股权均为未实缴注册资本。协议签署生效后,转让方需分别向公司支付 1 元的股份转让款,同时向苏州长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支付人民币 62 万元和 100 万元的出资额以完成本次转让股权的实缴出资。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
194,860,672.00 元、净资产额 66,834,192.19 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为 97,430,
336.00 元:净资产额的 50%为 33,417,096.10 元,期末资产总额 30%为
58,458,201.60 元。公司本次转让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苏州长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回避表决情况。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的批准。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薛宜龙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姜窑新村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陈真
住所:河南省镇平县卢医镇张沟村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苏州长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南蠡墅街 8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苏州长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07 月 27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20506MACR402U3X,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薛宜龙,
住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南蟊墅街 8 号 1 幢 210,经营范围为:许
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厘制品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硒件及辅助没备零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视及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软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