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1327 证券简称:飞翼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飞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飞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对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针对《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认为,公司拟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同意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针对《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06
我对《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已经事先同意将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核并同意该议案内容。
四、针对《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认为,公司对于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我同意公司董事会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方案。
以上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同意上述事项的议案。
飞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官平
2024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