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1336 证券简称: 苏丝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苏丝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江苏苏丝丝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丝股份”或“公司”)全体股东的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出
具了带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4]D-1063 号)。
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内容:
1、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如财务报表附注八“(五)、6 关联方资金拆借”所述,2023 年度,
苏丝股份向控股股东江苏泗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绢集团”)
提供资金共计 175,964,416.92 元。上述关联方交易没有按照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4-009
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023 年 12 月 31 日,苏丝股份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形成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8,594,810.81 元。
由于苏丝股份未能提供泗绢集团偿付能力的充分资料,我们无法就 上述苏丝股份应收关联方款项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 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苏 丝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监事会意见
针对以上事项,董事会进行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对相关专项说明的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也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本次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
2、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苏丝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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