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公告编号:2022-015
证券代码:831339 证券简称:新思路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洛阳新思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洛阳新思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思路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新思路公
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
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亚会审字(2022)第 01110446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内容:如财务报表附注八所述,资产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 洛 阳 新 思 路 存 在 诉 讼 恢 复 执 行 文 书 , 执 行 标 的 为
36,505,696.00 元。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无法了解到上述诉讼事项的其他信息,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为洛阳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补发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提供担保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09),并已补发涉及诉讼公告,详见《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监事会认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要求,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落实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涉及事项采取的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告编号:2022-015
洛阳新思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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