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02
公告编号:2022-017
证券代码:831339 证券简称:新思路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洛阳新思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2 月 18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4 月 23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洛阳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晓光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尤佳迪、寇智岩、河南智明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洛阳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田明晓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雨鑫、赵兵、河南宛洛律师事务所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洛阳新思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胡洛平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彭建强、无
公告编号:2022-017
(四)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洛阳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洛阳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2500 万元未偿还借款,我公司为连带责任人。借款人洛阳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与洛阳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用其名下部分房产清偿所欠债务,借款方洛阳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房产足以清偿所欠债务。
(五)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 2500 万元,并支付利息。
(六)案件进展情况: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洛阳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洛阳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洛阳新思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洛阳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和解协议与洛阳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房产抵押手续,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2022)豫 0391 执恢 57 号案件的执行。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于 2022 年 6 月 1 日收到河南省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 2022
年 5 月 13 日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2)豫 0391 执恢 57 号之二,裁定如下:
终结(2022)豫 0391 执恢 57 号案件的执行。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洛阳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和解协议与洛阳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房产抵押手续,抵押房产足以清偿所欠债务,法院已终结此案件执行,因此,此案件不会对本公司经营造成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洛阳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和解协议与洛阳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2-017
办理房产抵押手续,抵押房产足以清偿所欠债务,法院已终结此案件执行,因此,公司目前不存在代偿的风险,此案件未对本公司经营及财产造成影响。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执行裁定书(2022)豫 0391 执恢 57 号之二
洛阳新思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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