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31
证券代码:831351 证券简称:浙达精益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追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简称“包头研究院”)于 2021 年 5 月 5 日与
本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公司向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提供借款
2602468.92 元,借款年利率 3.65%,按年付息,借款期限 2021 年 5 月 5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末尚未归还的借款金额 2602468.92 元。
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于2022年1月27日与包头市西溪精益机电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公司向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提供借款 1350000 元,借款年利率 3.65%,按年付息,借款期限 2022年1月27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至2022年末尚未归还的借款金额263269.37元。
借款期间 是
否
债 存
期初 借款
务 起始日 终止日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在
余额 利率
人 期 期 抵
质
押
包 2021.5. 2024.12. 66668. 2,535,800 2,602,468 3.65
0 否
头 5 31 92 .00 .92 %
研
究
院
包
头
研
究
院 2022.1. 2024.12. 1,333,900 1,070,630 263,269.3 3.65
0 否
( 27 31 .00 .63 7 %
与
子
公
司)
总 66668. 3,869,700 1,070,630 2,865,738
计 - - - -
92 .00 .63 .29
2021 年 7 月至 9 月期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吕福在先生曾担任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法人代表及常务副院长,根据实质重于形式与谨慎性原则,将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认定为公司关联方。任职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实际向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提供借款发生额3,869,700.00元,截至2022年末,尚未归还的借款金额为2,865,738.29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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