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8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1353 证券简称:力源环保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0715401924C
承诺主体名称 沈万中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1 年 4 月 8 日
自承诺主体签署《承诺函》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
承诺有效期
统终止挂牌后 15 个自然日止。
承诺主体及时与申请回购的股东签署回购协议,回购期限根
承诺履行期限
据双方回购协议的约定确定。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回购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万中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承诺由本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相对人
1、参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35 名,该 35 名股东皆对《关
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在未
参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245 名股东中,已有 229 名出具了无异议确
认函,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不持异议。剩余 16 名股东未出具无异议确认函。本《承诺函》系对该 16 名未出具无异议确认函的股东(回购相对人)作出。
2、回购相对人申请股份回购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承诺有效期内(自承诺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5 个自然日止),向公司送达符合形式及实质要求的有效申请材料;
(2)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若所持股票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限出现上述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则回购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二)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
1、回购价格原则上按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以及截至本公告日经审计的最近一年每股净资产孰高为准进行确认。本人将与申请回购的股东签订回购协议,具体回购金额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2、回购相对人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承诺有效期
本承诺的有效期:自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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