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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31 17:58:30 股吧网页版
力源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31



公告编号:2020-050

证券代码:831353 证券简称:力源环保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万中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0-05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加客观的反应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的会计政策作出变更。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申请连续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出具保函等授信业务。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在 2020 年 5 月 13 日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期间签订的

借款合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其他法律性文件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6000 万元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按公司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公司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上述关联担保为公

公告编号:2020-050

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沈万中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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