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6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1363 证券简称:佰蒂生物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襄阳佰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
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襄阳佰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306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襄阳佰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湖北省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 375 号。
邓以超,时任董事长。
李莲红,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1、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佰蒂生物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
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2、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时任公司董事长、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告编号:2021-020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邓以超、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莲红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6.3 条
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襄阳佰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邓以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李莲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未能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若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可能将对公司财务产生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日后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
公告编号:2021-020
时的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襄阳佰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306 号
襄阳佰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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