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关于对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
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第 070 号
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红山河)董事会:
近期,我部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
2024 年 10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了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对房屋建筑物类、设备类固定资产的
折旧年限进行了变更。其中,变更前厂房房屋及建筑物类折
旧年限 20 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 3 至 10 年,运输设备折旧
年限 3 至 5 年;变更后厂房房屋及建筑物类折旧年限 20 至
47 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 3 至 20 年,运输设备折旧年限 3
至 10 年。
根据 2022、2023 年年报以及 2024 年半年报,你公司分
别新增固定资产 502.05 万元、165.41 万元、54.72 万元,且并未进行过会计估计变更。同时,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 0。
请你公司:
(1)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涉及的固定资产各细分项目账面原值、预计残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已折旧年限等情况,并结合原有资产实际使用寿命、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同类资产的折旧政策等,论证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
(2)结合上述回复、本年新增房屋建筑物等,分别按
固定资产各细分项目变更前后的折旧年限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未来期间业绩的影响数,进一步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在适用时点、变更程序等方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通过延长折旧年限调节利润的情形。
2、关于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
根据 2024 年半年报,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684.68 万元,1 年以上占比 42.15%。另外,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为 564.60 万元,应收马学祥售房款 224.80 万元,账龄为 1 至 2 年。
同期,你公司预付款项为 2,007.94 万元,1 年以上占比
25.77%,且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结算均因对方未完成供货所致。
请你公司:
(1)列示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欠款方名称、形成时间、形成原因、主要内容、是否控股股东关联方或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是否涉及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否具有明确的收款计划,对方是否具备相关付款能力,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列示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预付对象、与预付对象的合作原因和历史合作关系、合同总价款、预付比例、预付金额、期后结转情况、账龄分布、坏账计提情况、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供应商是否仍具有履约能力,公司是否
面临下游客户的诉讼风险。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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