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阳光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山证券作为新疆阳光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新疆阳光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通”或“公司”)原定
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2023 年年度
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报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未达预期,
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阳光电通未在 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 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中山证券作为阳光电通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 务,并告知了公司如不能按时披露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处罚。主办券商后续将持 续关注阳光电通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进度,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齐文丽
联系电话:0991-3923508
主办券商联系人:张思
联系电话:021-50801138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停牌或终
止挂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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