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4 17:33:30 股吧网页版
阳光电通: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4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1368 证券简称:阳光电通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新疆阳光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

审核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阳光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2024年4月30日,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公司提交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监事会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持续改善公司经营状况,防范经营风险,落实相关应对措施,尽快消除本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影响。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新疆阳光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5月1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