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6
关于对新疆阳光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209 号
新疆阳光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 阳光通)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审计意见
你公司 2023 年报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年报中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为:(1)你公司与陕西经纶新能源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经纶衢州分公司)关于新成永创合金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竣工验收单的合同编号与实际合同编号不一致,委托采购的光伏材料无甲方验收确认单,年审会计师就收入确认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2)你公司 2022 年度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诉讼纠
纷已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二审判决,你公司需承担原告发电量损失
1,044,715.00 元和利息以及支付鉴定费 500,000.00 元,律师费50,000.00 元的连带赔偿责任。你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未针对该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该事项对上期影响重大。
请你公司:
(1)说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承接业务时是否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就进行沟通,在沟通中就重大会计、审计问题方面是否存在分歧;
(2)说明与陕西经纶衢州分公司的合作背景、合作时间、获客方式、合作项目情况、收入确认金额、确认方式及依据等,并说明解除原 EPC 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重新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及委托采购协议的原因及合理性,对你公司收入确认是否产生影响,若是,说明对收入确认方式(时点法/时段法)、依据及影响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确认时点、金额是否真实、准确;
(3)说明对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的诉讼纠纷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末收到二审判决后是否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相关诉讼纠纷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你公司的会计处理方式及合理性;
(4)逐项说明截止目前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是否已消除,具体的消除方式及判断依据。
2、关于经营业绩与持续经营能力
你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847,200.80元,同比下降74.88%,营业成本 8,012,052.02 元,同比下降 81.24%,毛利率 46.04%,较上期增加 18.29 个百分点。你公司解释收入、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系竞争加剧侵蚀市场份额造成营业收入下降,本年度原材料市场供大于求,以及在同一供应商的采购量增加后采购成本降低,就近采购减少了运输成本。
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 19,415,663.34 元,其中账龄 1 年
以上占比 84.97%。存货期末余额 4,338,804.39 元,较上期末增长
172.91%,主要系产成品及合同履约成本大幅增加,存货均未计提跌价准备。
你公司期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9,947,761.05元,股本为1200.00万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报告期末你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6.61%,期末货币资金 272,383.19 元,短期借款 1,288,000.00 元。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现状、竞争形势、市场份额、下游客户需求、在手订单及期后新增订单情况等,说明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下降趋势是否仍在持续,对未来持续经营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成效;
(2)结合本期及上期主要客户及项目收入、毛利率情况、成本结构、成本单价及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等,量化分析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应收账款前五户及账龄 1 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并结合合同进展、履约进度、逾期情况、客户资信及履约能力、期后回款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列示未能按时施工的项目情况,说明存货是否存在积压,并结合产品库龄分布、存货跌价准备测算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情况,说明未计提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5)结合资金储备、融资安排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营运资金不足、资金链断裂的风险,结合业务开展、资金回笼、人员变动
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3、关于开发支出及研发费用。
你公司开发支出期末余额 242,686.52 元,较上期末下降 26.80%。
你公司 2023 年发生研发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