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31372 证券简称:ST 宝成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
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成股份”)的委托,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223044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宝成股份与天津市翔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维科技)签订了收款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翔维科技为宝成股份提供应收账款催收服务,服务费用总金额不超过 25,0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2020 年宝成股份向翔维科技支付款项 4,100,000.00 元,账面记入管理费用-中介性费用 3,867,924.40 元(扣除进项税额),2021 年宝成股份向翔维科技支付款项 500,000.00 元,账面记入管理费用-中介性费用 471,698.10 元(扣除进项税额),发票内容为财务咨询服务费。由于宝成股份未提供支持该费用发生的依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上述事项的真实性和公允性进行判断。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
公司财务报表反映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75,058,376.29 元,
公告编号:2022-021
负债总额 518,953,168.47 元,资产负债率 97.76%。公司母公司天津宝成机械集
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已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20 年 2 月法院裁定受理
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目前尚在重整过程中。上述事项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有关说明的意见
(一)公司监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
(二)公司监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基于上述事项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三)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认真整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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