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0
吉林金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O 二二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 董事会......20
第一节 董事......20
第二节 董事会......22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监事会......31
第一节 监事......31
第二节 监事会......31
第八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33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4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5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36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9
第十三章 附则......4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吉林金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在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吉林金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人民路 001 号。
邮政编码:1322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289670 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依靠科技进步,自主创
新,开发高技术、高质量等级的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
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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