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02
公告编号:2020-026
证券代码:831379 证券简称:ST 融信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6 月 1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4 月 20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 (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高名安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二) (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丁明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公告编号:2020-026
姓名或名称:王丁辉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许小云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诉状称述事实与理由如下:2018 年 3 月至 5 月,原告与被
告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租赁”或“公司”)签订贷款协议,分别向融信租赁贷款 1000 万元和 4500 万元,并设立了相应的抵押担保,上述贷款现已到期,但被告尚未全部偿还。
(四) 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 原告诉请,被告融信租赁应偿还编号为 FZHLZ18001D3《流动资
金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9,997,916.67 元及按合同约定利率
计算的逾期违约金;
2、 原告诉请,被告融信租赁应偿还编号为 FZHLZ18001D4《流动资
金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36,491,091.67 元及按合同约定利
率计算截止至 2020 年 2 月 25 日的逾期违约金 168,458.95 元;
3、 原告诉请,被告融信租赁应支付 50,000 元律师费;
公告编号:2020-026
4、 原告诉请,就被告融信租赁名下 10 套不动产的拍卖、变卖或者
折价款项,在上述 1、2、3 项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5、 原告诉请,在上述 1、2、3 项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王丁辉、许
小云名下各 1 套不动产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款,并请求王丁辉、
许小云对以上 1、2、3 项承担连带责任;
6、 原告诉请,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王
丁辉、许小云共同承担。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于2020年1月10日向人民法院邮寄提交了《企业破产申请书》。若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次诉讼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本案尚未判决,若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则本次诉讼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争取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同时,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公告编号:2020-026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民事起诉状》。
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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