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9
公告编号:2020-041
证券代码:831383 证券简称:楼市通网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西安楼市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西安楼市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0]37 号)
收到日期:2020 年 12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2 月 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西安楼市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9 年 7 月 23 日,公司向西安银行高新科技支行提供 200 万元存单质
押,西安银行高新科技支行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涛提供 190 万元一年期个人助 业贷款,上述资金并未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因而构成实际控制人变相占用
公告编号:2020-041
公司资金。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主办券商督导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
充确认并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三 条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应切实加 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完善公 司制度和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型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审议程序、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保证 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时、及时的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西安楼市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西安楼市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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