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14
公告编号:2022-017
证券代码:831386 证券简称:风华环保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风华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1 月 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华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广东风华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议
公告编号:2022-017
案》,向股东、副董事长陈惠珍女士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 1 年,本次借款无利息,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及 19 日,公司分别向陈惠珍女士借款人民币 198 万元、
152 万元,合计人民币 350 万元整,上述借款将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到期。为
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经公司与陈惠珍女士协商,同意就上述借款自期满之日起展期 24 个月,支付方式等其他条款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虽然涉及关联交易,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2021 年 7 月 30 日修改)》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七
项”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风华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风华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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