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1386 证券简称:风华环保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风华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16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华新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梅州分行申请贷款。公司董事长梁华新先生及副董事长陈惠珍女士、全资 子公司广东风华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
分行在 2022 年 6 月 17 日至 2027 年 6 月 17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借款合同提供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600 万元。全资子公司广东 风华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不动产为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
州分行在 2022 年 6 月 17 日至 2027 年 6 月 17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借款合同提供
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822.41 万元,担保期间均不收取 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授信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梁良先生及其配偶王妍雨女士为上 述授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600 万
元,担保期限由 2022 年 6 月 17 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17 日止,须对梁良先生及
其配偶王妍雨女士为上述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进行补充确认, 梁良先 生及其配偶王妍雨女士在担保期间均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风华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因自身发展需要,
向银行申请金额为 1235.9974 万元的授信,其中 1015.9974 万元为 2023 年发
生,220 万元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发生,公司董事长 梁华新先生及副董事长陈惠珍女士,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梁良先生及其配偶 王妍雨女士为上述授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015.9974 万
元担保期限从 2023 年 3 月 3 日起至 2029 年 3 月 3 日止,220 万元担保期限为
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期间均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
公告编号:2024-013
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由于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属于公 司、子公司单方面受益的情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的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故关联董事梁华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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