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运机”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募集资金核查具体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该议案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72 号)确认,公司发行 612,000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42,000 元。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出具的亚会验字(2022)第 01610005 号《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
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针
对 2021 年的股票发行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三方协议>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42250131834100000425,并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 42250131834100000425 2,147,102.63 募集资金
专户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147,102.63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142,000.00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0.00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0.00
等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2,142,000.00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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