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运机”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根据《挂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监管速递(一)——2022 年年报特殊关注事项》及相关安排,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按照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的精神,对 2022年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3 日,属性为民营企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均为唐万军,于创始阶段取得控制权,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0.32%。
经查阅公司三会会议文件、股东名册、一致行动协议等文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接受他人表决权委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万军与其配偶乔春艳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股份被冻结/质押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专项核查安排情况
主办券商对公司开展了核查工作,核查范围主要包括:一是挂牌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二是挂牌公司机构设置情况;三是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四是挂牌公司决策程序运行情况;五是挂牌公司治理约束机制;六是挂牌公司在公司治理情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核查总结。
三、核查情况
(一)挂牌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1、挂牌公司各项内部制度的建设情况
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完善公司章程 是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是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是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是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否
建立印章管理制度 否
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2023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 <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截止目前公司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2、挂牌公司在内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经查阅公司的章程、各类制度等文件,公司在内部制度建设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挂牌公司机构设置情况
1、挂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公司董事会共 9人、监事会 3 人,其中独立董事 3人、职工代表监事 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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