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三达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三达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奥克”或“公司”)主办券商,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工作安排的要求,根据公司自查情况并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对公司 2022 年度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本次对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挂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4 日,属性为民营企业。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丛力,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3.01%,实际控制人于创始阶段取得控制权。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共变化 0 次。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为丛力,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3.0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冻结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完善公司章程 是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是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是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是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是
建立印鉴管理制度 是
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是
经核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完善公司章程,建立内部制度,内部制度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三、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0 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0 人。公司监事
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6 人,其中 3 人担任董
事。
经核查,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董监高任职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事项 是或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情形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 否
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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