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8
三达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SANDAOKE CHEMISTRY CO.,LTD.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19
第一节 董事......19
第二节 董事会......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5
第七章 监事会......26
第一节 监事......26
第二节 监事会......2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8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9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30
第一节 通知......30
第二节 公告......30
第三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3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3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3
第十二章 附则......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三达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三达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三达奥克化学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公司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三达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头分园庆龙街 51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64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及一切经营活动受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及中国政府有关规定的管辖和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或非法干涉。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中精耕钻研,提高核心竞争力,
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清洗剂、金属表面处理剂、水处理剂、防冻剂、除漆剂、润滑剂、金属加工液、研磨液、抛光液、线切割液、粘合剂(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卫生用品、无纺布、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清洗工具的销售;清洗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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