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7
证券代码:831395 证券简称:智通建设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智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平台化发展战略,推进实现“打造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建筑工程管理协同平台”的愿景目标,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公司拟收购上海爱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设计院)股东持有的 82%股权,预计交易金额 738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将持有爱建设计院 82%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
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二)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
产总额为 43,140 万元,净资产为 23,29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爱建设计院 82%股权,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
未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无累计数,因此相关计算以百分百物联网资产总额、净资产额以及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为准。
根据北京中众晟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海爱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中众晟安审字[2023]2002034 号),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爱建设计院资产总额 628.74 万元,本次交易金额预计为 738 万
元,二者中较高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 1.71%;净资产-238.09万元,本次交易金额预计为 738 万元,二者中较高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的 3.17%。
因此本次购买资产事项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泰谷路 168 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泰谷路 168 号
注册资本:162192.2452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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