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6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31397 证券简称:康泽药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广东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广东康泽药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康泽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发起设立,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440500000027669。 440500000027669。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 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 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2/3 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股本总额 1/3 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 股本总额 1/3 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公告编号:2024-038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议召开时;(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事提议召开时;(七)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六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第六十六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作出述职报告。
第七十五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七十五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 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股东人数超 东投票权。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过 200 人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下列影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下列影响中小股东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股东的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一)任免董(一)任免董事;(二)制定、修改利润分 事;(二)制定、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或配政策,或者审议权益分派事项;(三) 者审议权益分派事项;(三)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 提供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提供财 司提供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四)重 更募集资金用途等;(四)重大资产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五)公开发行 组、股权激励;(五)公开发行股票;(六)股票;(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九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每届三年,并可在任期届满前 换,任期每届三年,并可在任期届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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