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1399 证券简称:ST 参仙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聘请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工作,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持续经营有关的强调事项段落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名国成审字【2024】第 1456 号)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名国成报字【2024】第 0036 号)。监事会对持续经营有关的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基本情况
1. 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及十一、(2 )所述,公司连续多年亏损,2021 年至
2023 年净利润分别为-9,733.47 万元、-16,039.26 万元、-7,112.35 万元,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917.72 万元、1,536.04 万元、2,314.39 万元;目前出现了借款逾期被诉讼的情况。这些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参业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 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 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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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使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及借款逾期被诉讼事项作出了充分披露,但是考虑到该事项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3. 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上述强调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说明,在审计报告中特别说明旨在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并不构成对财务报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已发表审计意见类型。
二、监事会关于持续经营有关的强调事项段落的审计报告的说明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带与持续经营有关的强调事项段落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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