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6
关于对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96 号
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参仙源)董事会、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你公司连续多年亏损, 2021 年至 2023 年净利润分别 -
73,325,076.80 元、-71,796,637.64 元、-156,110,466.64 元;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2,401,450.86 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额 252,995,262.80 元,你公司以账面价值为 63,956,099.27 元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担保。你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 266,881,629.39元,其中往来款 233,807,957.33 元。
请你公司:
(1)结合目前财务状况、融资能力、资产变现能力、主要经营资产的具体情况等,进一步分析目前的负债规模及结构、前期债务来源及未来清偿顺序,说明债务逾期情况及规模、偿债计划,相关资金来源及资金筹措安排;
(2)结合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情况、未来的资产处置计划等,说明相关债务到期、逾期情况是否严重影响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3)说明往来款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形成时间、涉及对象、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等。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1 月 11 日,你公司披露《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告》,称因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拟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所)
为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2023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
2022 年末,你公司存货中原材料账面价值 278,277,041.71 元,占
资产总额的 18.11%,你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因你公司存货库龄长,去化慢,存在减值迹象,按照销售价格测算出的可变现净值不够充分、适当,在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中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2024 年 4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 2022 年
末存货中原材料补提跌价准备 79,866,258.95 元,2023 年末新增计提2,494,568.07 元。中名国成所因你公司连续多年亏损,存在借款逾期被诉讼的情况,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请你公司:
(1)说明与中兴华所就年审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2)结合你公司业务结构、资产规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
体原因,说明你公司是否与年审会计师就上述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年审会计师在会所变更日至年报披露日时间较短的情况下,是否能够保证公司年审工作质量;
(3)说明对野山参品相、规格的划分标准和定价标准,并说明定级的流程和内控制度,按定级分类标准进一步列示期末存货原材料的构成,包括每类野山参的数量、库龄、账面价值等信息,如何确保每类野山参数量、库龄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说明野山参的存放地点、仓库属性、保存方式,你公司对存货的盘点方法,是否存在存货发生重大毁损、灭失的情况;
(5)说明野山参估计售价的确定依据及确定过程,是否存在同行业可比公司和市场参考价格,在公司野山参年度销售金额仅有867,857.35 元的情况下,如何确保对存货可销售价格估计的公允性和审慎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3)(4)(5)逐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存货执行的具体程序;上年无法表示意见涉及内容中,在本期审计意见未提及的原因,是否已完全消除疑虑;说明 2023 年是否存在以无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是否符合审计准则及执业准则的规定。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9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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