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4 18:05:38 股吧网页版
宝丽兴源: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宝丽兴源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4


关于北京宝丽兴源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4】第0281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三 916 单元 邮编:100005
电话:(010) 53396165

关于北京宝丽兴源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4】第 0281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宝丽兴源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
丽兴源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4】第 1271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的内容

1、累计亏损较大,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本公司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为 19,006,970.366 元,净利润为 1,322,707.02。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未分配利润为-21,752,513.30 元,股本为 25,200,000.00 元,宝丽兴源未弥补亏损已经超过实收资本的三分之二;公司目前盈利能力较弱,累计亏损较大将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疑虑的情况,公司管理层制定了相应的应对计划,以维持本公司的继续经营,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2、存货周转率低,未来存在发生跌价的风险

如宝丽兴源公司附注五、5存货列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宝丽兴源存
货余额为 20,048,464.19 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128,542.64 元,计提跌价准备后存货账面价值为 19,919,921.55 元。存货账面价值占 2023 年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3.48%,2023 年宝丽兴源存货周转率为 0.50,存货周转率较低,我们无法就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无法持续扩大,存货无法及时变现,则未来存在发生跌价的风险。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另根据第十条之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三、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无法判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中涉及事项对宝丽兴源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