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公告编号:2024-055
证券代码:831406 证券简称:森达电气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阳下街道东田村 690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海珠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4,933,9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5 人,董事康泉水、林发光、刘静凤因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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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魏珍珠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34,933,9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一) 《2024 年半年度权 0 0% 0 0% 0 0%
益分派预案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魏吓虹、陈宓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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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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