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达电气及相关人员因多项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月10日电根据北交所在2025年1月10日发布的公告,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涉及到董事长周海珠、总经理康泉水、时任董事会秘书谢贵运和财务总监傅灵雁。该决定是基于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的多项警示函,指出森达电气在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具体违规情况包括: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他人银行账户的情况,以及未如实披露部分审核问询内容等。此外,公告还提到森达电气在2019年与2020年间存在收入跨期确认的问题,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少计收入1286.22万元、少计净利润484.39万元,2020年年度报告则多计相应数据。因上述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
最终,北交所决定对森达电气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要求森达电气在收到决定书后两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布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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