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08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1415 证券简称:城兴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案件一
执行法院: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高区劳人仲案(2022)253 号
立案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
案号:(2022)冀 0691 执 161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保定国家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规避执行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15 日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庄子建设集团(保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25
案件二
执行法院:兴隆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冀 0822 民初 1018 号民事调解书
立案时间:2023 年 1 月 17 日
案号:(2023)冀 0822 执 93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兴隆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2 月 6 日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庄子建设集团(保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有限公司
案件三
执行法院:兴隆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冀 0822 民初 1577 号民事判决书
立案时间:2023 年 2 月 23 日
案号:(2023)冀 0822 执 352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兴隆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3 月 30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一: 一、被申请人最晚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申请
人支付各项补偿共计 37865.41 元〈大写:叁万柒仟捌佰陆拾伍元肆角壹分〉(申
请人账户信息为被申请人 登记的工资卡〉,其中:2022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9466.3
元;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 9466.3 元;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 9466.3 元;
公告编号:2023-025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9466.51 元。被申请人在约定之日后延五个工作日内未
支付款项,剩余未支付部分一次性全部执行。 二、双方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全部结清,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案件二:(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庄子建设集团(保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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