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5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831415 证券简称:城兴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全国股转公司作出降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被作出降层决定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公告降层调整决定日:2023 年 5 月 24 日
预计降层调整生效日:2023 年 6 月 1 日
调整前所属层级:创新层
预计调整后所属层级:基础层
2023 年 5 月 2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北
京中航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49 家创新层公司降层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207 号),主要内容如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办法》),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兴股份”)作出降层决定:城兴股份因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触发《分层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降层情形,调入基础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对降层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全国股转
公司将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将城兴股份调入基础层。
二、 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已被全国股转公司作出降层决定,将于 2023 年 6 月 1 日从创新层
调至基础层,自调整至基础层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得再次进入创新层。同时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4
将严格按照《分层管理办法》、《分层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关于北京中航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49 家创新层公司降层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207 号)
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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