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06
公告编号:2021-101
证券代码:831417 证券简称:ST 峻岭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4 月 14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4 月 1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思南峻岭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周俊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徐迪锋、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肖永红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未获知、暂未获知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周俊
公告编号:2021-101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徐迪锋、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姓名或名称:贵州峻岭能源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杜大利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未获知、暂未获知
(四)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上诉人思南峻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南峻岭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众公司)、贵州峻岭能源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峻岭公司)、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峻岭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作出的(2019)黔民终 734 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
法院申请再审。该院已立案审查。
案件基本情况及判决结果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2020 年 5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五)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撤销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黔 06 民初 4 号民事判决书、贵
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黔民终 734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驳回被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再审费用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六)案件进展情况:
思南峻岭公司就本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
院已立案审查。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
的传票(2021)最高法民再 91 号,该案件将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开庭审理。
公告编号:2021-101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进行审理,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后续审理情况及时披露。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诉讼案件尚未开庭,暂时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进一步评估其对公司财务的影响,并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传票》(2021)最高法民再 91 号
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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