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公告编号:2024-060
证券代码:831418 证券简称:ST 三合盛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0 月 2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3 月 1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神池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收到神池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案号:(2024)
晋 0927 民初 2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韦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晋华陆港(山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4-060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皓月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收到神池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案号:(2024)
晋 0927 民初 2 号。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原告作为施工单位与山
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总包单位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签订《山西省
忻州市神池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地点为神池县,项目建设单位为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晋华陆港(山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就神池县分布式光伏项目部分工作由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屋顶,由原告配合施工安装工作,暂定工作量为 20 兆瓦,具体以实际施工界面为准;合同
暂定工期为 360 天完工日期为 2023 年 9 月底前;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单
价为 3.98 元/瓦,合同付款为每完成 5 兆瓦,扣除质保金 3%以后支付已完工程
的进度款,之后完工的工程量以此类推验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结算价97%,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另合同约定质保期一年从工程完工之日
起计算。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双方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确认截
止 2022 年 12 月 20 日已完工工程价款为 1114.4 万元。因项目从 2022 年 12 月起
停工,2023 年 7 月 18 日向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送《关于项目复
工和支付工程款项的工作联系函》催促项目复工,被告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予理睬,现合同约定工期早已届满,但项目既不复工也不支付已完工工程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两被告应当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就未付款项多次要求解决,但被告均未付工程款。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
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已完工工程款 4465605.3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公告编号:2024-060
2、请求依法判决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收到神池县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4)晋 0927
民初 2 号。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公司为被告,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不会对公司资金造成不利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积极准备诉讼所需证据材料,依法主张自身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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