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03
关于对广东天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1】第 354 号
广东天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ST 天富)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你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3,412,432.80 元,期末所有者权益为-15,091,058.00 元,资产负债率 111.57%,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 89,573,248.54 元。你公司经营业务基本停滞,多个银行账户因诉讼事项被冻结,公司厂房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因诉讼事项被轮候查封,实际控制人、多名股东和高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 2020 年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你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请你公司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和销售情况、期后业务和回款等情况,说明公司生产经营恢复情况,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并说明为提高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或已采取的措施。
2、关于应收账款
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160,594,212.45 元,其中账龄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149,626,153.91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 93.17%;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 143,705,084.79 元。因你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请你公司结合交易内容、合同条款、催收安排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并说明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17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
2021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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