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25
公告编号:2022-030
证券代码:831421 证券简称:ST 天富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天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广东天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10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0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天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郭振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30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财务负责人郭振清分别与 6 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代持)协议》,约定郭振清将部分股份转让至 6 名自然人,且转让股份由郭振清代为持有。前述合同涉及股份 86.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公司未及时披露代持事项。
ST 天富未及时披露其股份存在代持的情形,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财务负责人郭振清知悉并参与股份代持事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 ST 天富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郭振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无显著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未涉及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2-030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广东天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404 号)
广东天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