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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8:52:08 股吧网页版
数据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831428 证券简称:数据堂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此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
公司的财务信息和披露情况,以及与公司内审机构、外部审计的沟通,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监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
专业会计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审计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因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低于委员会规定人数
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会
议组织等。公司内审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准备,协助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提名审计部的负责人;

(七)监督公司年报工作;

(八)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其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者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
并提出建议。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经营层提供的财务报告、内控运行情况等相
关信息,发表审核或评价意见。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形成的委员会决议、或提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十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
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
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
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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