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1431 证券简称:东南光电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
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雷军委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1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1 月 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雷军委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
露事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4 年中期报告: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雷军委未能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第 6.1 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 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雷军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接受全 国股转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相关人员等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保证挂牌公司信 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28
《关于对雷军委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135号
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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