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9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831442 证券简称:枫林食品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烟台枫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仍须经股东大会 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仍须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 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
何担保; 何担保;
(二)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对外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 3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公告编号:2022-008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法
提供的担保。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除此之外的对外担保,股东大会授权董 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 情形。
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 除此之外的对外担保,股东大会授权董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 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第(二)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 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
通过。 第(二)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 通过。
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经董事会审议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批准后,可以不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 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
准。 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 第(四)项的规定。
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 理的商业逻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 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
过。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
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
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挂牌公司为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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