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9
证券代码:831442 证券简称:枫林食品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烟台枫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烟台枫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烟台枫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原则上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442 枫林食品 2023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诺可律师事务所张磊、许圣权律师。
(七)会议地点
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前刘家夼村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在过去的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的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状况、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监事会根据 2022 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烟台枫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和《烟台枫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编写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会
议对该报告进行审议。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股东大会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该所负责审计的人员一直与本公司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关系,对公司的会计业务提供全方位的指导。为保持本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3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
(八)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授权实施的议案》
详见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3-00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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