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31
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831446 证券简称:ST 亨利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公告 [2024]63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的决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有关决定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8月8日起复牌,并于2024年8月22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亨利”。
二、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公告编号:2024-044
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 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三、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047156666
邮箱:henry819@dingtalk.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 272 号北亚汽车
广场四层
(二) 券商联系人:刘文斌
联系电话:010-83777017
邮箱:liuwenbin@sxzq.com
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5
层
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