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2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1453 证券简称:远泉股份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江西远泉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江西远泉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西远泉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主体
林贻校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止 2024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2
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林贻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江西远泉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林贻校公开遣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和相关主体均接受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今后将按照《信息披露规则》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今后将严格遵守《信处披露规则》 等相关规定和业务规则,及时、审慎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12
一、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81 号
江西远泉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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