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1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1470 证券简称:德柏金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德柏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暨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诉或者重大遗漏,并且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山东德柏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杨希、陈国新、朱祯
良、严清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该协议到期后,上述股
东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协商一致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补充协议一》,该协
议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到期;2023 年 7 月 9 日股东杨希、陈国新、朱祯良、严
清协商一致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补充协议二》约定《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即自动终止不再续签,现将该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股东杨希、陈国新、朱祯良、严清为保持对公司的控制,保障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
续签《一致行动协议(补充一)》(以下统称“《一致行动人协议》”),四方同意形成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人协议》签订后,四方均遵守了一致行动人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到期情况
由于《一致行动人协议》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到期,经四名股东杨希、陈国
新、朱祯良、严清充分协商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补充协议二》约定《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即自动终止不再续签,四人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四方不再受《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束,不再享有或承担《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的权利或义务,四方行使公司有关股东权利无需再保持一致行动,四方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公告编号:2023-014
三、到期协议四方的持股及公司任职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公司任职情况
1 杨希 4,979,478 19.77% 董事
2 陈国新 3,721,126 14.77% 无
3 朱祯良 2,130,824 8.46% 董事
4 严清 1,259,352 5.00% 董事、总经理
四、协议到期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希、陈国新、朱祯良、严清,《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结合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情况分析,公司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杨希、陈国新、朱祯良、严清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变更未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产完整、财务独立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运营等方面与各股东保持独立。公司现经营管理层仍将继续稳步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不存在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2018 年 10 月 30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补充协议一》;
2、《2023 年 7 月 9 日签署的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补充协议二》。
山东德柏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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